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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朝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管工作

  阴朝民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人事、教育培训、人才、发展与财务、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精神文明建设、审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司、发展与财务司、人事教育司、震灾应急救援司、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出版社;联系华北、东北、华东、华南、华中各省(区、市)地震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湖南;负责深化改革、巡视工作专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