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国家防震减灾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防震减灾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监管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费,组织财务稽察;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防震减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