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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地震局印发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29 13:12:51             信息来源:云南省地震局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地震局日前印发《云南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属于云南省省级专项规划,是《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五年引领云南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设计蓝图,是政府审批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是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十三五”期间初步建成与国家规划相衔接,与云南震情灾情形势及防震减灾任务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现代治理体系,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必须加强统筹谋划,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探索具有云南特点的防震减灾道路,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可靠的防震减灾安全保障。

  《规划》强调,要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建成覆盖全省的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和覆盖7级地震危险区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全面贯彻执行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完成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实现云南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的“数据资源化、应用云端化”;建成适应云南省地震灾害需要的卫生应急队伍;通过拓展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

  《规划》提出了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夯实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和强化信息化支撑等“十三五”期间的六大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强化统筹衔接、优化管理评估和促进国际合作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规划》强调,发改、地震、财政、住建、民政、交通、水利、电力、卫生、教育等全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全省规划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共同推进规划的落实。

 

 

 

 

 

 

(责任编辑:曹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