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32条的规定,现将中国地震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属性审查,修订发布了2009年版的《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政府信息。目前《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收录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工作动态和结果公示等六大类,共有1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09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今后工作安排
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条例》、开展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地震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通过有关电子政务应用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着力提高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和水平。
特此报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