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8-01 15:52:19             信息来源:中国地震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地震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中国地震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已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中国地震局组织机关各部门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梳理出拟编入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150余条信息,进行了严格慎重的保密属性审查,分别通过局长专题会、局务会议的审议,正式公布了2008年版的《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分别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收录的政府信息分为6个主题类目,分别为: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工作动态和结果公示等,共有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的情况

  2008年共接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是在汶川地震之后要求公开一些涉及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等及有关有关信息,其中2起告知信息已公开,1起因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公开申请,未启动受理程序。

  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的情况

  2008年4月8日,中国地震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震办发〔2008〕53号),对地震系统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等作出部署和安排。此外,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三个工作办法(试行),分别是:《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中国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全面启动地震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中国地震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认真学习《条例》,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加强培训,强化督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特此报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