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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激励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11 08:50:32             信息来源: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办法》的出台对于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地震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地震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2015年,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主要是为了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近期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按照中央精神出台《办法》,结合地震系统实际,提出落实中央政策文件的具体措施,解决制约地震系统选人用人的关键问题,解决困扰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对构建地震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办法》出台的目的

  中国地震局党组高度重视地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央两个文件制定《办法》,是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建设地震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

  通过《办法》的实施,要真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干部能上能下,一方面突出重实干重实绩,激励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促进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建设地震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另一方面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对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干部畅通“下”的渠道,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真正形成地震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办法》对干部能上情形的规定

  《办法》规定,坚持好干部标准,选拔使用干部要重实干重实绩,对符合以下七个条件的干部要大胆使用: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有力,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为构建地震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做出显著成绩的;三是在工作实践中敢于担当、勇挑重任、攻坚克难,善于破解事业改革发展难题,取得明显成效的;四是在工作实践中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对推进防震减灾业务和管理工作,促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五是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身先士卒、不怕牺牲、应对有力,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认可的;六是在参加对口援助、扶贫工作,或到艰苦地区挂职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七是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吃苦耐劳,获得广大干部职工普遍认可的。

  四、《办法》对干部能下情形的规定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办法》规定,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六种情形予以调整: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不敢坚持原则,导致问题多发、易发,单位政治生态恶化,影响事业健康发展的;三是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是组织观念淡薄,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是在履职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墨守成规、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六是在应急值守、抗震救灾等工作中擅离岗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关于《办法》贯彻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人事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贯彻落实《办法》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落实《构建地震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以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推动《办法》发挥强有力的指挥棒作用。二要强化领导责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局属各单位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三要规范执行程序。对干部存在违纪问题的或需要问责的,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程序,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单位实际,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深入推进有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执行政策精准到位。四要鼓励干事创业。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和鼓励创新,激励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7/28/content_2904339.htm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5/20/content_5292263.htm

 

 

 

 

 

 

(责任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