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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培训工作促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地震局培训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11 08:43:49             信息来源: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

  《中国地震局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办法》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震系统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培训工作做出规定,对于加快地震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把握《办法》精神实质,推进文件落实,现对《办法》进行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才培训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指明了培训工作发展方向。近几年地震系统每年培训量均超过1万人次,在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地震队伍建设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培训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培训工作在站位、定位、计划、实施、评估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和制约着培训效果,不适应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17年印发的《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意见》,对加强地震系统培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把中央关于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地震系统培训工作当中,制定《办法》十分必要和重要。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着力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着力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培训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培训管理

  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方式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办法》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与地震系统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相适应,明确中国地震局党组对地震系统培训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人事教育工作机构对地震系统培训工作进行归口管理,负责全局性培训任务的实施;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本领域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实施;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关于培训分类

  《办法》注重培训的顶层设计,遵循干部和人才成长规律,紧密围绕地震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将地震系统的培训划分为政治理论培训、党建工作培训、重点专题培训、行政管理培训、地震业务培训5个类别。通过培训类别的合理划分,明确培训目的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政治理论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决策部署等为主要内容,注重战略谋划和研究,通过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党建工作培训以党章党规党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点任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级机关关于党建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注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通过培训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重点专题培训以局党组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的系列指导意见、行业政策文件和专项工作部署等为主要内容,注重深入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培训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行政管理培训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要求,“放管服”改革,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政务、人事、财务制度等为主要内容,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地震业务培训以地震专业知识,地震技术标准,地震专业技能,信息化建设,软、硬件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注重体验式教学,通过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办法同时规定,各类专题、政务和业务培训班中,应当设置政治理论、党建、法律法规课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党性观念,提升从政治和全局层面谋划、推进工作及坚持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四、关于培训实施

  培训实施管理是保证培训效果的关键。为了严格培训工作实施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办法》对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渠道和方式、培训成果应用、培训纪律等重点环节做出具体规定,

  在培训计划上,《办法》要求年度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类别、对象、规模、地点、内容、课程、预算以及责任部门、承担单位、责任人等内容。局属各单位人事教育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实施。计划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在培训实施上,《办法》要求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针对每个培训班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责任单位对每个培训班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培训工作的实施负责。

  在培训渠道和方式运用上,《办法》要求注重培训单位的选择,充分借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力量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利用防灾科技学院和局干部培训中心开展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运用网络培训资源,为干部培训和自学提供便利条件。在培训中注重通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讨提升培训质量。

  在培训结果运用上,《办法》规定局属各单位应当把接受培训和培训授课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称评聘的依据。鼓励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各类培训班授课,通过授课加强政策解读、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相互交流。

  在严肃培训纪律上,《办法》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相关制度。在培训活动中出现违纪违规违法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关于培训评估

  培训评估是发现培训工作问题、提升培训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办法》规定,强化培训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举办单位应当对每个培训项目设计、培训机构选择、师资力量、培训方法、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估,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依据。局人事教育工作机构会同局机关各内设机构,每年底对局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评估结果向局党组报告。通过培训效果的科学评估,落实责任、改进培训工作。

  六、《办法》贯彻实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培训是干部人才队伍加强学习的重要途径。抓好《办法》的落实,首先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机关各内设机构、系统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培训工作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办法》各项规定。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培训工作。三要实施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工作机构和机关各内设机构要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认真分析《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培训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