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震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8"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7-07-27 17:21:25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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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一)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通过全局职工大会、全局党员听党课、专题报告会、支部书记培训班、支部学习、中层干部集中轮训等活动,以及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局网站、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多种载体和印发文件、发放学习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全覆盖。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并坚决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内涵和要求。2016年12月13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有关要求和 2016 年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向分管副省长做了专题报告。分管副省长在今年召开的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对准确把握中央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不断深化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做出了专门部署,并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全力做好全省防震减灾各项重点工作。

  1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传达李克强总理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和地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措施和全年工作举措。1月20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再次传达上述精神,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在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增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积极谋划,扎实推进2017年各项工作。

  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和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紧密结合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地震局专项巡视的反馈整改意见、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中国地震局党组对我局党组巡视的中期反馈意见以及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意见等,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注重统筹协调。为确保李克强总理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地震局部署要求层层落实,制定并印发《江苏省地震局贯彻落实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和《江苏省地震局贯彻落实地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对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会议精神的时间进度、贯彻措施以及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和地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以及中国地震局 2017 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江苏省地震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江苏省地震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确定1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7个方面37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并将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位党组成员,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5月初,我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贯彻要求,细化监测预测、震害防御、应急准备、保障支撑体系、科技创新等五方面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与落实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地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地震局近期工作部署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项巡视整改任务相结合,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对接协商和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支持和资源共享。同时,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以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我局党组认真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地震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提升监测质量、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夯实全社会震害防御基础、强化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人才激励和考评机制等 15 个方面的工作举措。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动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国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凸显政府作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3月22日,省政府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研究年度重点工作。会议听取了2016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报告和2017年工作建议,以及重点地区设区市政府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 2017 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为了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5月11日,我局在淮安市举办了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淮安市和各县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 80 余人参加了培训,并观摩了淮安市地震应急检验性演练,参观了洪泽防震减灾体验馆。

  2.推进政府目标责任管理。我省于 2007 年率先在全国实施防震减灾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于 2011 年将这一制度写入省防震减灾条例。每年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级政府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以目标管理的形式将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今年,省政府连续第 11 年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年度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书,有针对性地对防震减灾重点任务特别是重点地区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设区市政府也分别与下辖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3.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省政府将“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质量,督促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列入 2017 年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强化防震减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震情跟踪监视和前兆异常监测,强化郯庐断裂带江苏段的震情监视,我局积极向省政府争取经费,拟在相关区域增上地球化学、地下水物理、流动重力等地震加密观测手段,布设 12 个观测点,并新增一批观测设备和仪器,在地震前兆异常突出时进行加密观测。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监测预报工作。1.扎实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确保监测台网正常运行,为震情跟踪监视提供连续、稳定、可靠的监测资料。在 2016 年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评比中,我省参评测项全部达优,有 30 项获得前三名;在今年的评比中,我省监测项目经初评有 31 项获前三名。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与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基础测绘和重力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台网工程(江苏分项),编制54个新建基本站、54 个新建一般站、54 个改建的基准站,共 162 个场点及附近地区的地震构造图和108份勘选技术报告,目前,已按中国局统一部署完成台站初步设计工作。

  2.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收集、总结江苏地区异常及干扰资料,建设异常核实分析技术平台和江苏地区典型异常库和干扰库,为地震异常分析判定奠定基础。认真总结射阳 M4.4 级地震短临跟踪和异常分析经验,开展江苏及邻区破坏性地震和显著地震震例总结及综合预报实用化指标研究工作。切实发挥市县地震部门在震情监视跟踪和分析中的基层基础作用,2015年开始全省实行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效能考核,强化市县地震部门监测预报主体责任,2017年印发《江苏省地震局关于推进市县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突出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围绕预测预报方法、地震仪器研制等重点领域,加大科研投入和支持力度。

  3.强化重点地区震情监视跟踪。每年印发年度全省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方案,针对重点地区、苏鲁皖协作区专门制定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重点地区监测力量部署,增建8个地震监测点,完善流动观测网络,加密监测频次,提高监测能力。实现江苏、安徽、山东三省观测数据实时共享,密切跟踪震情,对各种地震前兆异常现象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动态会商研判,力求准确把握震情变化趋势。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震害防御综合能力。

  1.强化震害防御基础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新一代区划图实施后,为保证《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以往相比不降低,根据新一代区划图和拟建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提供的场地类别,采用双参数调整方法提出抗震设防最低要求,保证我省重大工程地震安全。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地震安全性评价被纳入省内“多评合一”的八个评估事项之一;结合高邮市地震小区划工作,率先在国内探索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继续推进城市活动断层探测,13个设区市中已有10个市完成或正在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其中有7个市已进入成果推广应用阶段。

  2.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全省已建成328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48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含73个国家级),57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其中国家级8个)。2016年以来,分批次对历年命名的省级示范单位进行复查,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以省联席会议名义印发《江苏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认定办法》,规范示范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引导市、县政府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目前,高邮市通过审查并被命名为江苏省防震减灾示范县;淮安市、高邮市、洪泽区申请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已得到中国局同意,正分别有序推进。

  3.深化地震科普宣传。印发《关于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的意见》,确立了总体目标。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主题,举办科普宣教骨干培训班,组织市县参加“平安中国”系列宣导活动,获 2016年组织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2016、2017每年5˙12科普宣传周期间,全省组织的活动都在 2500 场(次)以上,经费投入均超过 500 万元。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承办南方赛区预赛,我省选手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被授予“组织奖”;联合省民政厅、科协等举办 2017 年全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网上竞赛,各类媒体给予广泛报道。

  (四)做好应急准备,妥善应对地震事件。

  1.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在全省开展应急预案体系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全省应急预案建设情况,目前,全省共编制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2.5万份。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演练,加强对市县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今年 5.12 期间,徐州、淮安、连云港等地分别举办地震应急综合演练。进一步加强我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建设,及时调整现场工作队队员,并结合我局实际,明确第一梯队人员组成,强化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增强地震现场工作能力。根据中国局全国大震轮值制度要求,从人财物及制度等方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妥善应对省内地震事件。2016年10月20日,盐城市射阳县发生4.4级地震,在中国地震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挥下,我局反应迅速,第一时间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组织震情会商,提出趋势判定意见,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地震有关情况和应急措施,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密切监视各类异常,每天组织加密会商,动态研判震情趋势,持续汇集并及时上报震情跟踪情况和趋势意见,震后趋势研判基本准确,充分发挥了地震部门抗震救灾参谋助手作用。江苏省电视台、新华日报、中新社江苏分社、南京日报等 10 多家新闻媒体均从正面对此次地震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我局应对处置工作总结被中国地震局在全系统内转发、推广,为少震、弱震省份开展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3.全力推动重点地区应急准备工作。以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名义印发重点地区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准备工作重点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抗震救灾工作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4月,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检查组对我省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在南京召开了江苏、安徽、山东三省汇报会,省政府陈少军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进行了汇报,我省的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五)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具体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不同责任,层层传到压力。2017年,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部门(单位)领导集体和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制定《江苏省地震局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问责,完善工作机制。逐一梳理责任清单,量身定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处级领导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到压力。加大推动记实工作力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巩固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

  2.切实强化党建工作。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修订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全局党建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坚持落实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承担起抓党建工作的主责。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制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了38项具体工作安排,突出常态教育、全员参与。

  3.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有关要求,两次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八个方面、21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对于容易滋生“四风”问题的方面,结合审计、财务稽查、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和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2016年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3.90%,实际支出56.75万元,占批复预算数的71.22%,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全年支出为8.63万元,仅占批复预算数的27.41%。

  4.不断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在财务管理和报销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稽查、自查工作,对我局 2016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在建和尚未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的基本建设项目、科研项目、出国经费、公车改革、资金使用等6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完成2013-2015年度全局津贴补贴及公车配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15 年度财务自查、2012 年以来各年度三费发放情况检查、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专项检查等多项检查工作。对于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措施,即查即改。印发《江苏省地震局关于省属台站财务集中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将15个省属地震台站和江苏无锡地震科技交流培训中心的财务工作统一纳入局财务室集中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规范评审咨询论证鉴定和验收等劳务报酬发放暂行规定、大额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着手制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等。

  (六)切实落实巡视整改。

  1.切实做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中国地震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逐一排查我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折不扣抓整改方案落实,对于立行立改的任务,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取得实质性成果,坚持破立并举,制定、修订管理制度 21 项,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涉及深层次矛盾、艰巨复杂的任务,如强化监测预报工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水平,制定留住现有人才、引进优秀人才的具体措施,以及创新地震台站管理机制、优化台站职能等问题,研究制定中长期整改计划,切实把巡视整改实际成效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来。

  2.切实担负起专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局党组统一部署,3月18日至4月17日,中国地震局党组第四巡视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虚心诚恳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全力支持和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4月27日,巡视组传达中国地震局领导在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反馈巡视意见后,我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十个方面52条整改措施。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紧密结合,与持续改进作风、做好当前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自觉把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国地震局党组要求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七)强化内外管理,积极谋划全面改革。

  1.强化内部管理和督查检查。围绕全局、突出重点,强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检查,通过召开局务会例会、制发每月工作安排等方式,对全局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查。修订江苏省地震局重大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办结时限,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局办公室监察、督查作用,树立“全员抓督查”理念,加强局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协同,努力形成纵横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大督查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2.切实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认真贯彻国家、中国局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2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11项。二是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供网上预约、申报功能,并与部门业务系统、中心审批服务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对保留、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目标和监管原则,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完善社会监督,以及落实保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确立7项随机抽查事项,对抽查主体、对象、频次,以及抽查方式和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四是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好 12322 热线与江苏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工作,助推“放管服”改革。五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省人大组织修订《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过程中,在取消涉及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吸纳我局意见,增加了相应监管措施,并率先在地方法规中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积极谋划全面改革。4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研究部署江苏省地震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上,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国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内容和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围绕“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梳理与新形势下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重点问题,尤其是科技、业务、震害预防体制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组织和动员本部门干部职工把重点问题摆出来、理清楚,研究提出解决突出矛盾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成立江苏省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近期,我局将组织研究拟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以更加有效的举措、扎实的作风,积极稳妥地推动事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地震监测预测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建设全国领先、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地震业务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一)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1.大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水平。加强台站台网建设,不断改进台网运维管理,稳定提升台网运维和监测资料质量。整合全省监测台站资源,优化调整全省台站职能,创新地震台站管理机制,实现地震台站“有人看护、无人值守、远程维护、多维产出”,建立区域分布式地震台站运维体系。建立台站基本业务人员、运维骨干力量和特色科研团队三级人才培养机制。立足我局传统仪器研发的优势,明确我局研发创新方向,引导研发人才梯队建设,推动建立与大学、企业三方持续的合作机制。推动机制改革,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完善震情会商新机制,实行滚动会商,及时将震情跟踪研究专项成果用于震情会商。对各学科观测手段和观测方法进行效能评估,给出中短期的预测指标,加强各学科综合预报研究,提出适合我省及邻区的综合预报实时短临跟踪方法。建立监测与预报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优秀监测预报人员岗位间的流动。

  2.夯实全社会震害防御基础。进一步加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管理,努力实现全省设区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全覆盖,并逐步落实郯庐断裂带江苏段县级城市的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年内完成泰州市、扬州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加快推进盐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项目和镇江市、新沂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推进淮安市活动断层探测立项工作。推进震灾预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数据库建设,筹划全省城市活动断层探测结果查询系统建设工作,调查重大工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为进一步建设全省城乡一体的震灾预防公共服务平台打下基础。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升城乡新、改、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有序推进“示范创建提升工程”,探索研究建立激励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开展重点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3.强化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在年度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防范风险。针对我省邻近海域,郯庐断裂带穿越本省,有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三个“悬湖”等省情特点,以及农村民居、城市棚户区等重点部位,配合水利、住建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风险隐患、危险点的排查、治理,有效减少存量风险。联合省住建厅、省民防局依法依规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升级改造,推进规范使用、管理与维护。加强地震应急准备检查工作,将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主体责任以任务形式写入防震减灾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4.切实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机制,加强指挥调度、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减轻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对策工作,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准备评价方法,在我省各设区市开展地震应急准备评价工作。不断强化区域、军地、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加强与联席成员单位及省减灾委的工作联系。加强与省民政厅的沟通和合作,研究我省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加强与省气象局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在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协调发布省地震应急信息。加强与三支省级救援队的协调、沟通和应急联动,建立与省消防总队、省武警总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和工作规程,加强与解放军工兵团的联系。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重点针对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等,组织开展不同层面的地震应急演练,促进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妥善做好新闻发布与舆论引导相关工作。

  5.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十三五”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大力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根据前期项目台站勘选情况,结合建设站点当地实际和需求,组织专门力量完成新、改建台站的设计方案编制和论证工作。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方案内容和《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中心初步设计大纲》,充分调研模块化机房、虚拟化数据中心等方面的最新技术,进一步完善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中心设计方案。

  (二)全面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1.强化政府主导。把防震减灾发展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县地震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防震减灾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不断完善防震减灾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结合不同地区的工作基础、民众需求等,建立政府目标规划,强化年度目标之间的衔接。对设区市的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辅以行政检查、考核等手段,实现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2.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发挥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大胆协调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震前、震后的沟通协作。适时召开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交流,保持沟通顺畅。加强与民政、气象、科技、住建等部门的合作,完善信息共享、科普宣传、舆论引导等协同工作机制。针对江苏地震灾害特点,加强地震次生灾害研究,强化与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作,建立高效、通畅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3.强化社会参与。以减灾文化建设为抓手,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知晓度。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强化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有关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各类防震减灾体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全面提升法制化信息化水平。

  1.健全防震减灾法规制度体系。做好涉及下放权力事项的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有关条款的修订工作,对不适应行政审批改革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的条款予以修改、废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防震减灾法规调整与深化改革相衔接、相适应。及时修订完善防震减灾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加强与省法制办沟通联系,开展《江苏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调研工作。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立法、依法行政、法制培训等工作的指导。

  2.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中国地震局“十三五”基础设施云平台建设,推进地震大数据平台在我省的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地震业务的融合发展;结合中国地震局“十三五”地震大数据平台、业务及管理信息化系统等项目建设,推进我局有感地震信息管理系统、12322 灾情速报系统、12322 公益热线等技术系统的统一平台建设,实现灾情信息的统一管理。开展江苏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工程,建设江苏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和地震数据(资料)共断裂构造、震减灾成果提高我局信平。

  (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中国地震局党组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结合我省地震部门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等各项规定,严肃认真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肃认真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严肃认真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严肃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抓小抓早、及时提醒”方面继续下功夫,继续推进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精细化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对各单位(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提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质量入手,将学习教育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着力研究具体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折射出来的党员队伍建设、支部工作问题,解决基层支部作用发挥不全面,抓党员队伍建设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形式单一,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和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发挥好党建工作引领方向、保障发展、建设队伍的作用。

  (五)全面推动深化改革。

  1.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国地震局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印发我局的贯彻措施。根据中国地震局部署和工作进度安排,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深化改革方案,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完善以地震部门为主要管理部门的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增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研究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参与力量的政策措施。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全省地震系统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实现“三级四同”。推进一张网工作,认真贯彻省审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公布零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在中心窗口全程办理,与部门业务系统、中心审批服务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预约和申报,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随机抽查、双公示等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

  3.健全完善人才激励和考评机制。以解决后备干部和科技领军人才缺乏问题为着力点,大力培养和选拔敢于担当的管理人才、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梯度培养的用人原则,注重调动和保护好各年龄段同志的积极性,尤其是要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分级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岗位聘用、评先选优、绩效工资调整等的主要依据。加快实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建立以体现工作实绩和激发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绩效激励机制。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及科研团队培养,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领域,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建立后备人才库,推进科研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办法,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人岗相适的评价体系。

  4.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逐步建立以业务需求和应用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储备制度,以满足辖区特点的针对性研究为重点,包括对郯庐断裂带江苏段及茅山断裂带的研究,苏中沿海至南黄海南部拗陷的海域地震研究,围绕预测预报方法、地震仪器研制等建立重点科研支持领域;整合属地优质科研资源,开展经济发达地区地震灾害风险、地震工程灾害等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科技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更加聚焦重大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更加注重在全局或区域层面部署落实,更加强调优势科研条件和核心业务布局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