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讲话等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国局党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全国地震局长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在结合实际、把握实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016年8月4日中心组学习习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视察时的讲话精神。2017年1月13日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1月23日中心组学习讨论贯彻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国务院联席会、中国局局长会议精神;3月22日局务会传达学习国务院联席会议精神、中国局局长会议郑局长讲话精神和省领导组会议精神;4月13日局长专题会传达汪洋副总理讲话精神;4月20日全体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4月24日通过视频会议向台站全体职工传达汪洋副总理视察中国地震局讲话精神;4月28日党组中心组学习,解读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学习郑国光局长向汪洋副总理汇报材料,并进行了专题讨论;5月2日我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组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等。
上述学习明确主题,围绕重点,有的放矢,注重效果。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5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次,专题研讨会2次,局长专题会3次,局务会2次,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次,局党组书记在全局职工大会上讲党课1次进行传达学习。此外,局党组还要求各支部、各处室都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明确使命责任,正确把握定位,正确认识我省目前严峻的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改革发展现状,切实解决思想上或工作上的实际问题,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积极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一)2017年2月中旬召开全省领导组会和全系统工作会贯彻部署。分别于2月15日召开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2月17日召开2017年全省地震系统工作会,2017年16日召开全省地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贯彻上级决策部署;2月22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下发各市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状,王赋副省长签发《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小会议纪要》,印发各市政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纪要涉及2017年全省防震减灾12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任务的牵头及配合部门(单位)和完成时限。随后我局印发《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工作要点》、《山西省地震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确保中国地震局的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并结合本局实际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2017年4月1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措施意见。山西省省长楼阳生主持会议。会议同意省地震局的工作汇报,由王赋副省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47号),《通知》贯彻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4月1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从全局角度和省政府层面,根据“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以人为本、综合减灾,量力而行、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进一步明确6项重点任务(震情跟踪、震害防御、应急准备、地震宣传、项目实施、法制建设)。省政府批复省财政厅研究解决3项重点工作经费(推进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高风险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估工作,优化升级省、市县级地震前兆台网,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投入机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确保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得到落实。
(三)2017年4月13日局长专题会,安排部署落实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意见。对中国地震局党组意见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安排部署具体落实行动,确定成立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标中国地震局党组实施意见,逐项分解任务,制定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三、推进改革,激发活力,提升事业发展水平
(一)成立山西省地震局党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我省防震减灾各项改革有序推进,2017年5月2日,山西省地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成立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改革小组牵头抓贯彻落实,改革小组办公室负责分解改革任务,对标中国地震局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制定详细举措,把我局深化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推动我省防震减灾改革发展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结合安评改革和预警项目建设,进一步调整理顺职能,细化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能,重新核定了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印发了《山西省地震局机关、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职能调整后,震害研究所(拟更名为震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活动断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大震情景构建等震害防御基础工作、地震灾害预测和风险评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技术咨询与服务、地震现场工作、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等。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拟更名为预警中心)主要负责山西地震预警台网的建设、维护、开发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负责山西强震台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山西测震台网的建设、维护等。核定编制时,突出主责主业,增加了预报岗位编制,调整2名地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到预报岗位工作,充实了预报队伍。
(三)积极推进《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工作。修订该条例是自2002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内容超过原条文的50%以上。修订充分考虑了《防震减灾法》、《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等后来出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广泛吸收近年来防震减灾取得的新经验、新认识,同时与当前行政审批改革、预警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相结合,4月初已完成修订起草稿报省法制办,下一步将根据省法制办的要求做好相关调研修改工作。
(四)优化监测台网管理。推进市级监测中心建设,下发了《关于推进市县监测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晋震发测[2017]35号)。出台了《市县监测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对市级监测中心和县级信息平台建设明确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基本软硬件配置等内容;推动地震台站改革,整合台站人财物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积极推进一县一台建设,优化台站结构,出台了《山西省市县台站分类管理办法》,建设了市县台站观测数据管理共享平台,初步开展了市县台站分类、年度动态管理;根据监测业务的发展及预警项目建设的需求,将工程院工作职能调整为预警监测及监测台网运行保障,扩充了监测预报对伍;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的运维保障,监测中心系统核心路由、核心交换、核心服务器、精密电源等维保服务由外部专业公司承包。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交由厂家外的第三方公司完成。
(五)优化预测预报机制。在实施省级会商机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市县会商机制改革,出台了《市县台站会商机制改革指导意见》对各单位的改革方案进行了两上两下的修订。今年在全国新出台了市县会商改革指导意见后,我省又下发了补充意见,再次对市局台站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按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区域,分区建立统一的两库一体系,拟定6月起正式实施;成立了“中长期预测研究室”,拟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针对年度危险区震情跟踪工作,实施了“山西中北部震情跟踪强化专项”,在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区域机制、措施保障等环节做大做实,有效把握了严峻复杂了震情趋势变化;进一步完善系统外专家参与地震会商和异常分析研判,及时更新专家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增进技术协作与工作交流,有效发挥专家的指导和决策作用。
(六)规范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经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将涉地震服务事项保留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由公共窗口统一处理;制定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认定“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工程防治研究所”为第三方审查机构;加强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开展了第五代区划图和涉农村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检查;积极探索地震安全性评价收支管理新机制。
(七)推进应急准备工作。配合中国地震局专家组一行对我省忻州、朔州两市3县14个村镇进行抽样实地调研和无人机高精度航拍工作,并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和应急处置要点编写。印发《市县级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在5年内分年度分批次完成重点县(区)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印发《山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技术系统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从今年开始实施市级地震应急技术系统的考核评比工作。2月份,邀请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教官来晋现场为省级地震专业队伍授课。依托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和(兰州)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3、6月份分别组织省、市地震专业救援队75人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大力推进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预计年内完成。
5.12期间,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忻州市、太原市政府和22个成员单位,利用山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交换平台,开展了由分管省长王赋任指挥长的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决策能力和省直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能力。各市都开展不同形式地震应急演练。
(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组织研发了地震动动态显示系统、台网综合监控系统、基于公里网格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山西地震信息聚合终端系统、震后趋势快速判定系统等一批创新性应用产品,有效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对社会的服务能力,较好地发挥了科技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提出了“振动监测与地震预测预警实验室”工作方案,拟开展振动监测、预警应用技术研发、山西深部构造与探测、地震数据共享等研究。
加强局所合作,2017年4月20日,山西省地震局与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签订科技合作交流共建框架性协议,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提升地震科技创新能力。截至目前我局与6个研究所签订科技合作交流协议,与省直6个厅局签订合作协议。
(九)加强防震减灾新闻和科普宣传。调整了新闻宣传及专家团队,在5.12前,组织开展了新闻通气会和媒体开放日活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我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成果。目前正在研究建设基于内网手机端的新媒体宣传资料库及舆情回应口径库,并加强与中国地震局舆情研究室、华北片各单位应急宣传合作,提高震后新闻宣传及舆情引导能力。5.12期间,全省所辖市、县全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十)探索市县体制机制创新。密切关注运城市作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派出分管局长郭君杰专程赴运城了解有关情况,指导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地震局人教司和震防司,并着手研究在我省部分市地震部门实施双重管理体制的可行性。
四、压实责任,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定《中共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4月13日和5月2日召开局长专题会安排部署和研究讨论,5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实施方案》。方案贯穿“一个基本国情”“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六项重点任务”,结合山西实际,聚焦主责主业,谋划深化改革,22个方面、72条措施,涵盖防震减灾三大体系、科技创新、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并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是未来一段时间山西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指南。
(二)督促落实改革任务。2017年5月17日,山西省地震局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具体举措的汇报,汇报就我省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领域及信息化、人才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进展,并听取了近期将采取的具体改革措施,会议原则同意相关改革思路,并要求将近期相关改革和发展任务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分管局长牵头再进行专题研究,并督促落实,同时要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密切关注中国地震局的各项改革,及时做好衔接和落实工作。会议还要求每月15日前,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各部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
(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制定方案,深化动员。5月19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党组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对全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和部署。中国地震局第三巡视组同志出席会议予以指导。
二是继续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星全于2017年2月16日集体约谈了处级以上干部,局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2次集中约谈支部书记和支委,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全局开展“践行行业精神,我该怎么办”大讨论等活动。通过抓思想、促行动,抓作风、促作为,抓党务、促业务,抓执纪、保发展,树立全局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助力行业改革发展。
(四)组织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开展2017年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工作检查。2017年3月6日至10日,省防震减灾领导组派出由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武警山西总队、省民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山西能监办等有关厅局组成的检查组,对大同、朔州、忻州3个市和原平市、应县2个县(市)以及12个基层点的工作进行了检查督查,并对2016年地震应急准备检查通报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之后,省防震减灾领导组下发《关于2017年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各市提出了具体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督促市、县政府认真整改,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五)落实巡视立行立改和省政府办公厅 “13710” 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台帐,立行立改。5月9日中国地震局党组第三巡视组进驻我局巡视以来,我局结合反馈建议,对关于台站报账不方便、效率低、车辆管理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隐患”等问题,立行立改,责成监测预报、发展财务等部门牵头动真碰硬,立即整改。
二是以督查督办促工作,以工作的创新发展检验工作的成效。每季度开展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中国地震局、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改革任务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